一、比赛时间:12月16——25日
二、比赛地点:体育馆及田径场
三、参加单位:初中年级各班级
四、竞赛项目:
1、踢毽:二分钟盘踢、一分钟跳毽;
2、跳绳:二分钟双摇、集体二分钟穿梭八字跳长绳;
3、长跑:男女混合接力赛,初中男女各2人×800米。
五、参加办法:
1、运动员必须思想品德好,经常参加体育锻炼,经校医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本班学生。
2、运动员踢毽、跳绳每班男女各报2人;集体二分钟穿梭八字跳长绳男女各8人;长跑男、女运动员各2名。
3、集体团队跳长绳须报16人,其中2名为摇绳者。
六、竞赛办法:
1、二分钟盘踢:每人用左右足内侧互换踢一次计数为一次,可任意一脚先踢。
2、一分钟跳毽:可在左右任意一侧跳,毽子踢起的高度在腰部以上,高度不足不予计数。用手接住毽子的那次不予计数。
3.二分钟双摇跳:双脚起跳身体腾空后,绳自脚后沿身体额状轴旋转720度为一周计算为一次。
4. 集体二分钟穿梭八字跳长绳:各队男、女各8人(包括摇绳2人)。摇绳队员相向站立,间隔距离不小于3.5米,以白色线为标志,摇绳队员不得踩或越过标志线。跳绳队员依次跳过且必须一人一次跳过绳,方计次数一次(2人或以上人数同时跳过或一人连跳只计数一次)。
5、长跑:按最新田径相关规则进行(参赛运动员不得穿钉鞋,本队运动员必须统一参赛服装)。比赛顺序为先2名女生,后2名男生。
6、踢毽、个人跳绳比赛在半径2米的范围内进行,如超过规定范围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即判为一次试踢失误。
7、各项比赛均为一次。
七、竞赛器材:
使用“天宁牌”普通毽球、棉纱短绳;长绳和拔河绳由体育组统一提供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:
1、个人:踢毽(盘踢、跳毽之和)、跳绳按组别取各单项前六名,报名不足六人(含六人)递减1名录取。
2、团体:
各项比赛按年级组录取名次,初中各年级组取前三名。
九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戚墅堰实验中学学生处
体育组
2013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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